甘孜州财政局、甘孜州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甘财农〔2022〕49号),下达2022年度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0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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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甘孜州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度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分配结果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注 | |||||||
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中央 | 省级 | 州级 | 县级 | |||||||
合计 | 3300 | 3300 | ||||||||
1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3300 | 3300 | 康定市195万元,泸定县145万元,丹巴县177万元,九龙县171万元,雅江县154万元,道孚县169万元,炉霍县212万元,甘孜县191万元,新龙县173万元,德格县202万元,白玉县148万元,石渠县285万元,色达县217万元,理塘县200万元,巴塘县144万元,乡城县190万元,稻城县134万元,得荣县130万元,海螺沟63万元。 | 100% | 2022年6月21日 | 2022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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