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单位(处室),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按照成都市职称工作安排,我局将组建成都市工程技术市场技术监督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成都市职称评审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成人社发〔2021〕17号)、《成都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管理办法(试行)》(〔2023〕14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遴选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从事计量测试、食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等市场技术监督专业的在职在岗专家(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推荐)。
二、推荐时间
2024年8月3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三、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具有本职称专业相应层级或以上职称,取得相应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
(四)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七)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蓉城英才”计划卓越工程师入选者等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现已纳入省级、市级工程系列市场技术监督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员可优先推荐入库。取得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
四、推荐和遴选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和公示(不少于3日),设有纪检监察部门或类似职能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或类似职能部门须对推荐人选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
报送渠道: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专家,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报送;其他单位推荐的专家,通过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在附件1“审核单位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专家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入库人选。
五、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专家,可参加成都市工程技术市场技术监督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年度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委会专家应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不再纳入。
六、报送要求
报送的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单位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数、推荐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情况等)。
(二)《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和原件)。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复印件。
(四)专利、论文、著作目录以及其他能够体现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于附件1推荐表之后)。
(五)《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册》(附件2,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原件)。
所有材料和复印资料需由各推荐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文件夹需按照“推荐单位+推荐名册中序号+专家名字”命名,单项材料需按照“报送要求序号+具体材料名称”命名。
报送地点: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10号A座403室
联系人:罗睿林,028-81258290。
附件:1.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册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