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4〕8号)文件附件5《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社在彭州公众信息网上发布的《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彭州市供销联社特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县域农资保供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彭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预算投资::1061.53万元
(二)基层社高质量发展项目
1、濛阳春泉村供销合作社新建水稻工厂化育苗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彭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合作单位:彭州市濛阳街道春泉村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
(3)项目预算投资:60.50万元
2、九尺镇龙福村供销合作社增设粮仓储存系统(干湿粮仓)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彭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合作单位:彭州市九尺镇龙福村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
(3)项目预算投资:51万元
3、新建濛阳街道清远村供销合作社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彭州市濛阳经济区供销合作社
(2)项目合作单位:彭州市濛阳街道清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3)项目预算投资:33.026万元
4、改造提升濛阳镇级供销合作社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彭州市濛阳经济区供销合作社
(2)项目合作单位:彭州市濛阳街道金凤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3)项目预算投资:22万元项目
二、评审结论:经评审小组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对所需提供的佐证资料进行了审核,基本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评审组意见:项目评审通过。
申报项目经市供销联社党组研究,同意公示后上报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备案。
公示期: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
公示期间诺有相关建议或意见请拨打电话:028-83871121
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
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代章)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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