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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作者: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2024-01-22 | 13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园区的安排部署,聚焦“一带十五园百片”总体布局,强化规划引领、连片建设,突出粮油重点、粮经统筹,进一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努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推进农业产业建圈强链,筑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生态本底。根据《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实施范围

  温江区(永宁)粮经产业现代农业园区

  二、项目总预算

  项目涉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

  三、支持方向

  按照《成都市现代农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考评激励实施方案》(成委厅〔2019〕112号)和《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的实施方案》(成委厅〔2022〕44号)要求,园区奖补资金应用于生产规模化、服务社会化、效益多元化等“十化同步”方面,聚焦园区基础承载和公共服务建设,着力提升园区科技含量,进一步夯实园区建设基础、补齐园区发展短板。园区奖补资金应按项目顺序支持必建项目后,方可使用结余资金根据各园区实际情况,对其他板块内容按照“缺项补项、旧项提质”原则开展选择性建设。

  (一)园区必建项目

   1.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万亩粮经现代农业园区须做到社会化服务全覆盖,满足园区育秧育苗、初加工、综合农事等生产型服务需求。

   2.农业科技水平提升项目:万亩粮经现代农业园区须打造1个百亩科技研发应用核心区。支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推广,支持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专家和科技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依据园区实际情况选择性建设项目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提升园区基地建设水平,推动园区水、电、路、网等生产基础设施新建与改造,促进土壤改良、地力提升,打造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旱涝保收、高质高效的种植基地。促进园区绿色生产,开展农药化肥减量、绿色防控等环境友好行动,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能力。

  2.提高生产加工能力。着力推动生产装备升级,开展农机装备研发改制和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园区机电提灌站。支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屠宰分割、烘干冷藏、仓储保鲜、冷链运输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水平。

  3.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园区农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园区大数据平台,采集分析相关农业生产数据并指导生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园区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合理利用物联网设备、遥感技术、新一代移动网络传输平台等,严禁以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的名义对LED显示屏以及大型展厅等硬件过度投入。支持经营主体在种植业播种栽插、用水管理、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等关键环节。合理增设智能化设施装备,严禁过度架设摄像头、气象环境信息采集设备。鼓励经营主体购买使用精准作业、无人驾驶的智能化农机装备,支持建设植物工厂、智慧无人农场等。在园区开展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培训。

  4.加快质量品牌建设。聚焦园区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园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品牌培育,开展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大力推进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开展准出产品监测,实施农产品带达标合格证上市。

  5.支持新兴业态发展。聚焦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多元价值,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文创农业、乡村旅游等,打造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支持开展园区品牌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严禁以推介展销名义修建投资过大、利用不高、展示单一、欠缺实用性的展示展销厅。

  6.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进培育一批以专业化从事粮油规模化生产经营为主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建立健全园区各类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丰富多元化联农带农模式,推行订单农业、入园就业、入股分红、股份合作、托管服务、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到农等联农带农形式,辖区内有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且有发展意愿的,项目建设地点覆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提升)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的,需明确土地流转、带动生产、吸纳务工、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

  7.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增加社会化服务内容,积极引导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完善以物资供应、生产管理、金融服务、技术咨询等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内容全程覆盖、促进服务方式创新。

  四、资金使用

  (一)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支持开工进度达到50%及以上的项目。不得用于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不得用于已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或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设备;不得用于修建农村生活道路,非必要不新建机耕道和生产作业道;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精深加工厂房和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二)非公益性项目,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且不超过项目所在园区当年市级园区奖补资金总规模的30%。

  (三)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土地获得成本、征地拆迁等费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不含游览观光车)、发放人员补贴、购置办公用品等与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原则上资金用于温江区(永宁)粮经产业现代农业园区内项目建设,特殊情况下可部分用于该园区以外的1个区级以上粮食类园区建设,且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20%。

  (五)项目资金按照有关要求,加快拨付进度和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可先行拨付30%,剩余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具体拨付方式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

  五、项目性质

  采用区级审批市级核准备案制

  六、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市级园区建设标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申报项目,经镇(街)初审后于2024年1月27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专家评审。温江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在温江区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3天公示。

 (四)项目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经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市级核准备案通过后,将以正式文件通知项目备案情况,各实施单位按照批复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项目方案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七、建设期限

  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限期完成项目建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镇(街)作为项目实施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各镇(街)要统筹考虑,突破行政区域约束,整合资金、整合项目,集中力量打造示范项目。

  (二)规范项目用地。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要求,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项目镇(街)要严格审查,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存在“非农化”“非粮化”情形,坚决防止园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一经发现, 取消对园区的支持。

  (三)强化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要求进行管理。项目镇(街)务必严格按照支农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好项目监督管理。

  (四)及时报送材料。2024年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涉及用地需要明确土地权属情况等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至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同时报电子文档。

  (五)做好验收总结。镇(街)和项目业主均要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材料,认真做好项目总结验收工作,要重点对涉及用地项目进行验收把关,项目内存在新增“非粮化”问题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镇(街)要及时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

   附件:成都市温江区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书参考模版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