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评估

双软评估

       “双软评估”指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颁发《软件企业证书》、《软件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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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双软评估”指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颁发《软件企业证书》、《软件产品证书》。


软件企业评估


软件企业基本条件

 

1.1 企业资格

 

1.1.1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1.2 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


 

1.2 研发能力

 

1.2.1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1.2.2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1.3 业务收入占比

 

1.3.1 企业年软件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0%)。

1.4 质量保证

 

1.4.1 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4.2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软件研发和服务规范可依据如下方式认证:

a) 企业依据GB/T 19001,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b) 企业依据 SJ/T 11234 或国际 CMMI 标准,通过了 CMMI 能力评估;

c) 企业已建立完善的软件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


1.5 产品和服务


1.5.1 软件企业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应符合我国相关行业标准规范。

1.5.2 软件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软件企业具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

b) 软件产品应具备软件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或申请评估企业自检报告,或能证明该软件已完成的其他资料;

c)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3 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企业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或标准;

b) 具备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软件和硬件等设施;

c) 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人员;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 企业诚信

 

1.6.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遵守行业管理规定、行业公约, 自觉维护行业秩序,主动加强行业自律。

1.6.2 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1.6.3 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7 经营环境

 

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软件产品评估

 

6.1 软件产品评估要求

 

6.1.1 软件产品实行自愿评估。

6.1.2 国产软件产品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申请评估,并提交下列材料:

a) 软件产品评估申请表;

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c) 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d) 软件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或申请评估企业自检报告或能证明该软件已完成的其他资料;

e) 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6.1.3 进口软件中在我国境内进行本地化开发、生产的产品,其在我国境内开发的部分,由著作权人和原开发单位提供在我国境内开发的证明材料,视同国产软件。

6.1.4 进口软件产品的评估,由负责进口的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a) 软件产品评估申请表;

b)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c) 软件产品样品;

d) 软件产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

e) 软件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

f) 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程序的材料。

 

6.2 软件产品评估结果

 

 

评估机构根据 6.1.2 和 6.1.4 中所列的申请材料按照本标准要求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

核发软件产品评估号和软件产品评估证书,软件产品评估证书的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不发证)。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1、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该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 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 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3、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4、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5、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时间:软件企业认证与软件产品认证可同时办理 共30个工作日


1、什么是“双软评估”?

“双软评估”指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颁发《软件企业证书》、《软件产品证书》。

2、“双软评估”的对象是谁?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自愿接受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评估的企业。

3、“双软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02 2019)

《软件产品评估标准》(T/SIA003 2019)

4、“双软评估”有哪些内容?

软件企业评估内容:对企业的资质、企业诚信、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及服务等方面的能力进行评估;

软件产品评估内容:对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的总体情况、生产、文档提出规范性要求,并对符合性进行评估。

5、“双软评估”有什么价值?

  可作为企业能力证明,可在项目投标时使用;有利于企业减少涉税风险,可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证明;有利于降低用户选择软件供应商的成本。

6、“双软评估”的要求是什么?

《软件企业评估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及材料要求与原《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 号)基本保持一致;

《软件产品评估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及材料要求与原《软件产品管理办法》(2009 年 3 月 1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第 9 号令)基本保持一致。

7、申请“双软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自愿提交评估申请;协会常年受理;定期组织专家评估;公示评估结果;发布评估结果。

8、申请“双软评估”的周期有多长?

全年受理,按月评估。

9、申请“双软评估”的费用(官费)是多少?

“双软评估”坚持“会员优先、会员优惠”的原则,以“服务会员,不增加企业负担”为宗旨,会员单位软件企业评估费用为800元/家,软件产品评估费用为500元/件;非会员单位软件企业评估费用为1200元/家,软件产品评估费用为800元/件。

10、“双软评估”可享受税收优惠吗?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双软评估”没有直接必然联系,但通过“双软评估”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涉税风险。

11、审计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

审计报告应涵盖: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软件、自产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归集表》、《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建议出具带二维码审计报告。

12、评估认可的会计事务所有哪些?外地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认可?

 只要是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均认可。外地的审计机构,只要具备法定资质,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样认可。

13、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哪些?

主要指《***社会保险人员实缴明细》网上打印版。

14、企业已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CMM/CMMI证书,还需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说明文档吗?

只要企业已有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CMM/CMMI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正常年审,不需要再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说明文档。

15、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哪些?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认可的有中国赛宝(四川)实验室、成都信息处理产品检测中心、成都市信息系统与软件评测中心三家测试机构。

16、当年参加了评估的软件企业,次年是否需要参加复评?

需要复评,证书到期前两月提出复评申请;到期不参加复评,证书失效。

17、“双软评估”资料准备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是四川省唯一的双软评估机构,协会本着服务企业、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等原则,参评企业在资料准备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协会行业资质服务部(联系人:许梦溦   联系电话:028-86620835)。

18、现在的双软评估是否还像原来一样,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全国范围有效,评估结果统一查询网址:“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http://srpg.csia.org.cn/)。 2016年四川省通过评估软件企业213家,通过评估软件产品323件;2017年四川省通过评估软件企业253家,复评软件企业152家,通过评估软件产品438件;2018年四川省通过评估软件企业254家,复评软件企业252家,通过评估软件产品499件。  

19、老的双软认定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依据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文规定,未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自动失效;《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有效期是5年,若证书在有期内,依然可以正常使用,证书过期则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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