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建立产融对接信息化平台。用好全省“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建立起企业与银行、保险、基金、担保等机构信息共享和互动机制,发布融资需求和投融资产品及服务,促成产融对接。
四、组织保障
(十六)完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产业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财政、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密切配合,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形成“全省一盘棋”的金融服务产业发展工作格局。共同研究服务举措,加强协同,形成合力,统筹推进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各项工作。
(十七)鼓励探索产融合作和创新。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地方产业金融创新开展正向激励,资金用于创新模式的风险分担、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营、首发和招引金融产品落地奖励等方面,鼓励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率先在四川开展试点、探索和推广。
(十八)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在现行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基础上,继续研究推出更加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健全省级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和政策传导机制,激励重点地区加快发展重点产业,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促进优化产业融资结构、提升发展质效。
(十九)重构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体系。打造千亿级母子基金集群,优化激励约束、容错免责、绩效评价等管理机制。鼓励地市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构建基金生态系统,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加大对四川制造业的投资力度。
(二十)打造良好产融生态环境。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完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加大金融信用、商务信息、司法信息、环境保护信息、财税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政银企联系沟通,常态化开展对接活动,鼓励各地采用后补贴方式给予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适当活动补贴。加强金融创新场景建设,加大试点应用、创新示范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的力度。统筹做好融资支持与风险防范,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