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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简阳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公示

政策来源:简阳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机构:简阳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时间:2023-11-24 | 84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涉及项目3个,总投资1810万元,其中续建项目2个,总投资1460万元,已安排资金680万元,2024年计划安排资金400万元,涉及2023年三星镇、平泉街道秸秆综合利用中心续建;新包装项目1个,总投资350万元,涉及云龙镇秸秆综合利用中心建设。

(三)就业帮扶类项目。涉及项目2个,总投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以及公益性岗位一次性补助,巩固脱贫成果。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涉及项目1个,总投资486.7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子女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涉及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

(五)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涉及项目1个,总投资294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六)项目管理费。总投资3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四、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3月)

项目镇(街道)、村按照年度实施计划进行项目预可研和实施方案编制、立项审批、行业部门进行方案评审和财政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按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提出项目资金分配及实施方案,市政府批复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市乡村振兴局下达项目及资金计划,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所属村成立项目实施相关组织机构、进行宣传动员。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3月—9月)

项目业主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按照程序采购、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组织项目实施,倒排工期,正排工序,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项目竣工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9-12月)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并及时申请县级验收;项目业主单位及时整理归档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工作总结和办理移交。

五、项目效益分析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一是将有效逐步缩小脱贫村和非贫困村的差距,使其均衡发展;二是优先支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巩固脱贫成果;三是围绕我市农业产业培育和发展,重点发展粮食加工、冷链、秸秆综合利用等全产业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收入;四是支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增值收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简阳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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