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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组织、指导、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施全过程。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在农业农村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研究课题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通过邮政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政编码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及申报的课题序号、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司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原则上给予每个课题10万元左右经费资助。
(五)对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我司根据课题涉及领域确定具体承担单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委托研究课题项目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另有约定的除外。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3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3份研究报告简写本、1份电子版,2个以上阶段性研究报告)。
联系电话:010-68504321
附件:项目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2023年11月3日
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