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优享
当前位置: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四川赛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5-05 | 1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半决赛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8日

半决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按七大产业领域进行比赛。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根据比赛组别分别按每组评分排名决出40%的名额晋级决赛,最终晋级决赛数量以省科技厅公示名单为准。

(四)决赛阶段。

决赛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18日

决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按七大产业领域进行比赛。对晋级决赛数量少的产业领域,届时将视情况进行合并。

(五)尽职调查阶段。

尽职调查时间:2023年8月19日—8月28日

根据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按照四川赛区各产业组决赛成绩及综合情况推荐晋级全国总决赛企业,组织创投机构对入围总决赛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推荐晋级国赛企业。

(六)全国总决赛阶段。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底或11月初

四、组织工作

(一)加强参赛企业组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职能,加强企业参赛组织力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企业完成大赛注册和报名,力争遴选出一批优秀创业典范和前沿科技领军企业参赛。

(二)加强大赛宣传培训力度。各单位要积极鼓励企业报名参赛,利用媒体定期发布大赛信息,组织企业参加赛前培训和创业辅导等活动。

(三)强化考核评价。大赛组织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的年度考核。

五、奖励支持

(一)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奖企业后补助实施细则》(川科高〔2021〕27号)规定,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得第一、二、三名和优秀奖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后补助支持;入围全国大赛(含由科技部组织的专业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后补助支持。 

(二)市科技局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及以上等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及以上等次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同一企业,国省级不重复计奖,以较高档次的奖补标准发放。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