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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各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奖补政策汇总

政策来源:政知道企业服务平台 | 发布机构:政知道企业服务平台 | 发布时间:2023-01-01 | 880 次浏览: | 分享到:

  苍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出台《苍溪县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苍溪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五条措施》等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投入,对新认定和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县级资金奖励扶持

  剑阁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旺苍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资金支持

  利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首次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10万元

  朝天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成功入库国家科技型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已经成功认定的省市科普基地、科技创新平台给予1—5万元的奖励。

  5、自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非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自流井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自流井区对首次通过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非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新引进的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按照企业投产后的第一、二年连续两年销售收入的1.5%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该企业此两年对地方的贡献,且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贡井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引进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企业建立并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或园区企业新设立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机构,在园区实现成果转化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商相关部门认定后,按当年在园区内实现的成果转化产出值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富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除市级奖励外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再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除市级奖励外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给予5000元/户奖励,再次通过评价的企业给予3000元/户奖励(以国家HUOJU计划平台备案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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