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单位在线上传高企证书或瞪羚企业或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批复文件作为附件。
(三)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1.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对辖区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商请辖区发改、税务、应急部门对申报单位近三年信用情况、纳税信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核查,由相关部门分别出具无不良信用、纳税信用、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证明;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综合资料审核情况和信用、纳税信用、安全生产核查情况形成推荐意见。
2.推荐单位按时通过绵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推荐,并在系统汇总生成《2023年度绵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推荐名单汇总表》《2023年度绵阳市瞪羚企业备案奖励资金推荐名单汇总表》《2023年绵阳市创新平台认定奖励资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推荐单位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函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件、PDF扫描件、word电子件)和辖区发改、税务、应急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纸质件、PDF扫描件)。
五、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6月22日12:00时。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22日12:00时自动关闭。
2.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表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及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12:00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科 0816-2332431
创新平台 高新技术科 0816-2332431
瞪羚企业 科企办 0816-2330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