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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3-10-10 | 38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区(市)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直属医疗机构,有关学术团体:

为积极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优质培训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现就2024年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

(二)获批的2023年非备案项目,当年已经举办且拟在2024年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备案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

(三)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进行申报,逾期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一)2024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申报网址为http://chengdu.scws.org.cn:9000/index.html#/(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二)申报单位使用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各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可向所在区(市)县卫健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查询。

三、相关要求

2024年成都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2024年成都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执行。

四、申报学科

2024年市级继续医学项目的申报学科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技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民族医药学。

五、公布时间

根据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安排,经审核批准的新申报项目和备案项目将于2024年初公布,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合理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六、项目执行

(一)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举办前2周,需再次登入管理平台,完善相关项目举办具体安排(如会议日程、授课老师等)上报至管理平台,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

(二)项目签到实行“签到”“签出”双重认证,具有完整签到记录的人员且学时达标者(无迟到或早退情况)才可被授予学分。

(三)备案项目因项目负责人离职、退休需要更换的,应在项目举办前至少2周填写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表并由申报单位盖章后报市继教办。

七、信息反馈及学分授予

举办单位须在项目完成举之后2周内,登录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反馈材料,并将学员信息送审。审核通过后,学分将被自动授予符合授分要求的学员。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延期项目”仅针对2023年新立项且因特殊原因未举办的项目,其余项目不再延期。请于12月31日前在“管理平台”中提交相关证明,待继教办审核通过,可在下一年按正常流程进行举办。

(二)2023年未完成举办的备案项目和往年延期项目将不再延期,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取消申请并上传相关说明。

(三)市继教办将对所有继教项目申办单位在2023年的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限制2024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数量或取消申报资格。

(四)2024年继教办将对所有单位市级继教项目的执行率进行考核,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执行计划。

九、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贝森南路18号B座810、811

继教办联系人:濮亚雯、李骄  81710302、81710292

技术支持客服:68850057

 

附件:1.2024年成都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表


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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