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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9-28 | 4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培育更多市场主体,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增强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强化创业政策激励,营造更优创业发展生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和省残联决定,共同举办四川省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发挥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由我厅牵头,财政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和省残联共同举办四川省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本次大赛聚焦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旨在发掘更多优秀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为创业项目搭建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供需对接平台,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更大力度更强动能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持续释放,持续擦亮“天府杯”创业大赛金字招牌。

二、大赛主题

创业天府 逐梦未来

三、大赛组织

(一)指导单位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2.承办单位: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三)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统筹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设在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工作由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负责实施。

(四)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大赛秘书处邀请企业家、金融机构专业人士、社会创投人士、创业导师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对大赛组委会负责。

四、大赛内容

(一)举办创业大赛

按照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3个重点行业设置赛道,每个赛道设置“初创”、“成长”2个组别,共计6个竞赛组。

1.分组规则

(1)初创组:分为未登记注册的创意创业项目和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2022年9月30日及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组织;

(2)成长组:登记注册时间超过1年但不满5年(2018年10月20日至2022年9月29日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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