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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5-31 | 243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科发〔2023〕20号

各有关企业、科技服务机构:
  为激发全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的创新积极性,调动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主动性,深入推进科技创新攻坚行动,根据《自贡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自科发〔2020〕16号印发)精神,现启动2023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服务机构和创新主体注册入库
  (一)科技服务机构注册入库
  1.注册入库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科技服务法人机构、省外法人机构在四川省境内设立的科技服务分支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类研发机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等,为我市中小微企业等提供科技服务的,皆可注册入库。
  (2)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从事科技服务1年以上的业务基础,近3年无不良记录;
  (3)应当具备相应的科技服务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4)机构提供的服务需符合《自贡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支持的服务范围。
  2.注册入库程序
  (1)登录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xq.scstl.org/),注册机构账号。
  (2)在线填报机构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②加盖机构公章后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详见附件2);
  ③单位获取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更详细的注册入库指引,请参见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网站“使用指南”里的“服务机构操作指南”。
  (二)创新主体注册入库
  1.注册入库条件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财务管理规范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创新主体”)。
  2.注册入库程序
  (1)登录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xq.scstl.org/),实名注册。
  (2)在线填报基础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扫描件;
  ②已纳入国家体系认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创新团队和创业者需提交创业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④其他相关材料。
  更详细的注册入库指引,请参见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网站“使用指南”里的“创新主体操作指南”。
  二、创新券申报范围及支持标准
  (一)创新券支持的科技服务范围
  检验检测认证(限科技类的认证)、科技查新、科技咨询、技术成果评价、设计研发、专利代理、技术转移中介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科技评估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服务。
  (二)补贴、奖补标准
  1.创新主体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按购买科技服务支出费用的20%使用创新券进行支付。一个创新主体每年使用创新券额度上限:企业8万元,创新团队2万元,创业者1万元。
  2.服务机构奖补标准:申请省级奖补的,由省级财政按照省上标准给予奖补;申请市级奖补的,市级财政对科技服务机构按收取创新券额度的10%进行奖补,每家机构每年获得的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其他事项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性标准开展的强制性检测和法定检测等相关活动或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支持范畴。
  2.在平台内注册并由科技部门审核通过的科技服务机构,可自主选择申请省级或市级奖补(省、市奖补只能选择其一),省外科技服务法人机构不享受省、市奖补。
  3.不受理涉密资料。
  4.根据财政当年预算兑付创新券,超出当年预算但已受理的申请,顺延到下年兑付。
  5.请各单位经办人加入“自贡市科技创新券”QQ群(群号: 722740149,入群后立即修改群名片为单位名称+姓名),及时获取相关工作信息。
  三、创新券申报流程
  (一)登录平台账号完成网上申报
  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皆需登录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xq.scstl.org/),线上完成相关申报流程。
  创新主体需完成创新券的申领、使用、兑付及其他流程;服务机构需完成发布服务、确认委托、确认服务、申请兑付等流程。
  详细的操作流程指引,请参见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网站“使用指南”里的“创新主体操作指南”“服务机构操作指南”。
  (二)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科技管理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备的予以通过,资料不齐备的补充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三)报送纸质备案材料
  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补贴、奖补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报送纸质材料到科技管理部门备案,市财政集中拨付款项。
  四、时间要求   
  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之间发生的符合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的科技服务,请及时登录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相关申报流程;2023年10月1日之后发生的科技服务,于2024年申报。
  五、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材料经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分别将纸质材料(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到自贡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备案,复印件请清晰加盖单位公章。
  地  址:自贡市科技大厦605楼
  联系人:钟益华
  电  话:8109270
  六、监督检查
  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对已兑付资料的抽查,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对抽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今后申请创新券资格。

  附件:1. 科技服务类别对应子类与服务机构所需资质
     2. 承诺书
     3. 线下报送纸质资料清单
     4. 自贡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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