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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在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期间 举办全国戏曲演员会演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3-08-03 | 24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因举办本次会演活动,原计划在2023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期间举办的“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员优秀剧目展演”调整为“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员优秀剧目邀请展”,拟从2021至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名单中特邀6人,领衔主演6台新创剧目(非会演内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主办单位将给予会演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参演作品组台方式、演出档期等由举办单位统筹安排。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国家京剧院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为参演单位和团队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
  有关会演具体事项可咨询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联系电话:010-59881773。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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