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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所有。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组织、指导、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施全过程。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在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政编码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及申报的课题序号、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司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五)对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我司根据课题涉及领域确定具体承担单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委托研究课题项目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3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3份研究报告简写本、1份电子版)。
咨询电话:68505116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2023年7月2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