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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 飞机维修等67个项目四川省集训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8-01 | 3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促进更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飞机维修等第二批67个项目四川省集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飞机维修等第二批67个四川省集训项目。

二、集训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飞机维修等64个项目四川省选拔(遴选)赛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368号),省林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2年四川省插花花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暨四川省花艺项目(U20)选拔赛的通知》(川林函〔2022〕1128号)等文件精神及67个项目比赛结果,飞机维修等67个竞赛项目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38家单位牵头组织集训。各项目入围集训队选手所在单位(以下简称“入围集训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协力组织好集训工作。各项目牵头集训单位及联系方式附后(详见附件)。

三、确定牵头集训单位并组建集训专家组

飞机维修等67个竞赛项目原则上按如下方式确定牵头集训单位并组建集训专家组。

(一)入围本次省集训队的单位中,其已在世界技能大赛或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中取得入围项目优胜奖及以上成绩的,由其世赛和国赛取得最高成绩的入围单位牵头组织集训并组建该项目的专家组,推荐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专家组成员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入围集训单位推荐专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入围本次省集训队的单位中,未有在世界技能大赛或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中取得入围项目优胜奖及以上成绩的,由省选拔赛第一名(队)选手所在单位牵头组织集训并组建该项目的专家组,推荐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专家组成员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入围集训单位推荐专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集训专家组组建名单(word及PDF盖章文件)由各集训牵头单位自本文件印发5日内分别发送至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邮箱。

四、集训方案

飞机维修等67个竞赛项目集训方案由各项目专家组组长牵头,在充分整合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基地资源,并结合入围集训单位和牵头集训单位实际情况下制定。集训方案经各项目专家组组长及成员确认签字后,由各牵头集训单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电子版word及PDF盖章文件应分别发送至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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