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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3-07-25 | 1197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本实施细则所述“项目投入成本”“项目运营成本”“项目建设成本”包括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软硬件投入(含系统集成、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费用)、研发投入(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硬件开发、技术服务、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和开展研发的人力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一般纳税人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三、本实施细则所述“活动实际投入”包括场地和设施设备费、宣传推广费、保障费、劳务费、专家嘉宾费等相关投入。

(一)场地和设施设备费:包括场地租赁费用,必须的舞台、展台、屏幕、灯光、音响、广告位、桌椅、麦克风等设施设备租赁、搭建、拆除等费用。

(二)宣传推广费:围绕“会”“展”“活动”扩大影响力产生的网络直播、媒体推广、内外广告、会务宣传资料印刷、各类标识设计制作等费用。

(三)保障费:围绕“会”“展”“活动”正常开展所必要的安保、防疫、消防、医疗救护、安全评估、能源、保险等费用。

(四)劳务费:围绕“会”“展”“活动”正常开展所需的主持人、礼仪人员、志愿者、工作人员等所产生的必要的差旅、住宿、工作简餐、劳务费用。

(五)专家嘉宾费:邀请专家嘉宾产生的必要的差旅、住宿、用餐、交流分享、评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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