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实施细则所述“项目投入成本”“项目运营成本”“项目建设成本”包括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软硬件投入(含系统集成、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费用)、研发投入(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硬件开发、技术服务、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和开展研发的人力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一般纳税人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三、本实施细则所述“活动实际投入”包括场地和设施设备费、宣传推广费、保障费、劳务费、专家嘉宾费等相关投入。
(一)场地和设施设备费:包括场地租赁费用,必须的舞台、展台、屏幕、灯光、音响、广告位、桌椅、麦克风等设施设备租赁、搭建、拆除等费用。
(二)宣传推广费:围绕“会”“展”“活动”扩大影响力产生的网络直播、媒体推广、内外广告、会务宣传资料印刷、各类标识设计制作等费用。
(三)保障费:围绕“会”“展”“活动”正常开展所必要的安保、防疫、消防、医疗救护、安全评估、能源、保险等费用。
(四)劳务费:围绕“会”“展”“活动”正常开展所需的主持人、礼仪人员、志愿者、工作人员等所产生的必要的差旅、住宿、工作简餐、劳务费用。
(五)专家嘉宾费:邀请专家嘉宾产生的必要的差旅、住宿、用餐、交流分享、评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