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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高端诊疗产业链项目申报有关工作意见的函

政策来源: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3-07-24 | 1486 次浏览: | 分享到:

6.引领性强:主导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级标准3项(含)以上。

7.带动能力强:对我市高端诊疗产业建圈强链有重大贡献,市域内关联配套企业不少于10家,营收总规模不低于50亿元。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1.链主企业(机构)

(1)企业(机构)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高端诊疗产业链主企业(机构)遴选条件,填写《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主企业(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经区(市)县卫健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  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机构)推荐表报送市卫健委。每个区(市)县报送的企业(机构)原则上不超过4家。

(2)确定链主企业(机构)。市卫健委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遴选条件,确定链主企业(机构)候选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领军人才条件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8月  日前报市卫健委。

2.其他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卫健委牵头,联合链主企业、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  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审核后,于8月  日前行文(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评选委员会。每个区(市)县每条产业链报送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卫健委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医疗卫生领域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  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8月  日前报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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