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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征集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时间:2023-05-30 | 7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发改办环资〔2023〕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山西省能源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深化能效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现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以下简称“双十佳”)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背景和总体要求
  “双十佳”机制是我国在国际能效中心(EE Hub)框架下牵头开展的重要国际合作机制,旨在通过制定发布“双十佳”清单,在全球范围内遴选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提升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降碳管理水平。截至目前,我国已联合相关国家征集发布了2批国际“双十佳”清单,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进一步发挥“双十佳”机制作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对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外展示中国节能降碳实践和成效、积极参与能效和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重要路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征集工作。
  二、征集范围
  本次主要征集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4个领域的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在征集基础上,择优形成国内“双十佳”清单(每个领域包括10项节能技术和10项节能实践)。国内“双十佳”清单中的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将被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清单评选。
  三、征集条件
  (一)节能技术要求。相关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适用性和可靠性。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能够反映节能技术研发应用最新进展,对相关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引领和支撑作用。无科技成果、专利、知识产权权属争议。有成功实施案例,节能降碳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市场推广潜力大。
  (二)节能实践要求。相关实践应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可以实现显著的节能降碳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稳定运行或实施1年以上,易于复制和推广。对于涉及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的实践,单位产品能耗水平不低于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和所属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重点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不低于能效标准1级和同类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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