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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 | 发布机构:财政部 | 发布时间:2023-05-29 | 834 次浏览: | 分享到:

财办资环〔2023〕2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决定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原则,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立足“打基础、补短板、树典型、抓推广、强绩效”,按照系统化设计、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聚焦重点、示范带动,从加大油茶营造力度和打造油茶产业发展示范高地两方面发力,实行“中央奖补、省级统筹、市县实施”的油茶产业奖补政策,支持油茶“扩面”、“提产”,促进提升油茶产业发展水平,增强我国油料安全保障能力。

  二、政策实施内容

  (一)油茶营造补助。

  1.实施方式。聚焦《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林改发〔2022〕130号)确定的现有油茶林面积大、种植改造任务重的200个重点县,推动扩大高产油茶林种植面积,加强低产低效林改造。

  2.资金安排及使用范围。中央财政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资源状况、政策因素等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油茶营造补助分配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由省按照要求细化分配。有关省应结合现有油茶林林分结构和林龄现状,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新造和改造。

  3.项目入库。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以省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程序及审核要求按中央财政国家公园和林业草原项目入库指南通知执行。对2023年项目,请于6月25日前完成项目入库并结合项目任务情况报送绩效目标表(见附件1)。

  (二)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

  1.实施方式。财政部、国家林草局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筛选现有相对集中连片油茶林面积高于50万亩(鼓励面积大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实施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打造油茶产业发展的示范样板和高地。

  2.资金安排及使用范围。中央财政通过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每个项目不超过4亿元、5亿元、6亿元安排定额奖补。项目实施期为5年,实施期内分年安排资金,第1—2年各安排30%、第3—5年各安排10%;第6年国家林草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安排剩余10%。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良种培育、种植改造、管护抚育等产业链前端,地方统筹安排资金并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加工、品牌建设、销售等产业链中后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研发等,合力提升项目区域全产业链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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