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23〕8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科学评价国家火炬产业基地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国家火炬产业基地高端化、集群化、绿色化发展,支撑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我中心研究制定了《国家火炬产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现予以印发。
附件:国家火炬产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3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国家火炬产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国家火炬产业基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带动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认定条件和办法》,制订《国家火炬产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
一、国家火炬产业基地
国家火炬产业基地指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以下简称特色产业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软件产业基地)。
特色产业基地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针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细分产业领域,通过政府组织引导、各方优势资源汇聚、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形成的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显著支撑和带动作用的产业集聚区。
软件产业基地是依托地方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地区软件产业优势、集成地方资源和高新区的政策优势,营造局部优化环境,而建设的软件产业集聚区。
二、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1.引导性原则
国家火炬产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应有利于完善火炬产业基地管理制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层级,引导基地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科学性原则
国家火炬产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应准确反映基地实际情况,指标全面、权重合理、范围明确,既能客观反映火炬产业基地发展现状,又能促进自身高质量发展。
3.可比性原则
国家火炬产业基地评价指标在对火炬产业基地综合调查基础上形成,普遍适用于各类建设主体和产业领域的火炬产业基地,指标具有可比性。
三、指标体系
四、指标阐释
国家火炬产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设产业规模、产业水平、创新能力、创新绩效、创新发展5个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设通用指标和专用指标。通用指标为特色产业基地和软件产业基地共性指标,共19个。专用指标A类适用于特色产业基地,共4个;专用指标B类适用于软件产业基地,共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