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步筛选和专家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考虑评审意见、区域布局、类型分布,提出TISC候选机构名单。
(四)实地调研与征求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WIPO对部分候选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形成第二期第一批TISC筹建机构建议名单并征求WIPO意见。
(五)名单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与WIPO共同确定第二期第一批TISC筹建机构名单,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四、工作要求
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推荐工作,指导有关机构按照《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做好第二期第一批TISC筹建机构的培育工作,加强对已有TISC机构的指导和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推荐表
2.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