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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3-31 | 5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关于完善项目管理流程。省直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2023年3月30日前修改项目申报书、任务书中预算管理有关内容,确保项目管理尽快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关于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办法或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2023年6月30日前修订或制定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管理、结余资金管理、科研助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做好在研项目新旧政策衔接等工作,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的好。

(四)关于加强督促管理。科研单位主管部门应修订或制定本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加强政策培训解读,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有关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为便于沟通交流,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疑问,请及时联系财政厅、科技厅。

联系方式:财政厅科教与文化处      028-86679421

          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028-86726725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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