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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3-30 | 3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级单位,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吸引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于科普,推动我省科普作品事业繁荣发展,省科技厅将开展2023年全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本次优秀科普作品评选设置科普作品与藏汉双语科普作品两大类,鼓励符合条件的藏汉双语科普作品参与评选。

(一)科普作品

1.时限要求。参选作品应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四川省科技厅认定为四川省优秀科普作品)。

2.内容要求。①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②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③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④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⑤作品应具有原创性;⑥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⑦作品语言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二)藏汉双语科普作品。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和《四川省科普赋能涉藏地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特设立藏汉双语科普作品组,鼓励藏汉双语的科普作品参选。

1.时限要求。参选作品应是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四川省科技厅认定为全省优秀科普作品)。

2.内容要求。①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②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③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④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⑤作品应具有原创性;⑥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⑦文字应为藏汉双语,藏语译文要符合藏语表达规范和行文规范,需按照民族出版社出版的《汉藏对照词典》为准进行翻译,防止出现名词术语不规范、藏汉表述不统一的情况。

(三)作者要求。作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在四川省内。如以单位或出版社名义参报,需图书所有作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同其他资料一同报送。

二、组织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征集形式

各省级单位、市(州)推荐。各省级单位、市(州)科技局等推荐优秀科普作品不超过10部,藏汉双语科普作品不受名额限制,并分别按照推荐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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