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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做好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3-03-31 | 1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企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做好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W-10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网址: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盖章(一式2份)报送我局汇总。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以前。

二、动态管理工作

已公告企业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成后于2023年4月17日前提交我局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发展改革局 代荣云;联系方式:028-87359455;电子邮箱:360697153@qq.com)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附件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附件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附件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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