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局关于公开遴选服务业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3-03-28 | 73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 16:00前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局现代商贸服务科报名。未尽事宜来电咨询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123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52315

邮箱:lqyqswj@163.com

 

附件:评分标准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遴选服务业消费券发放平台遴选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价标准

分数

备注

1

宣传能力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宣传推广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应至少包含: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宣传时间、预计触达人群等。

1.宣传推广方案合理优秀的得 10 分;
2.宣传推广方案一般的得 6 分;
3.宣传推广方案差的得 3分;
4.未提供不得分。

10


2

履约能力

1、申请人自 2020年(含)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本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 20 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申请人平台影响力,平台成都市用户规模,平台成都市用户数≥200万户的得 3 分;≥500万户的得 6 分;≥1000万户的得 10 分。

30


3

服务响应

完全响应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 30 分,内容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6分

30


4

服务方案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应至少包含:消费券发放方案、客服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方案、资金监管方案、交付服务方案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
1.服务方案合理优秀的得 15 分;
2.服务方案一般的得 10 分;
3.服务方案差的得 5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15


5

人员组织配置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专业人员团队进行评审,专业人员团队具有丰富的消费券发放工作经验可配合进行活动商户培训、宣传、客诉处理等工作。
1.专业人员团队配备合理优秀的得 15 分;
2.专业人员团队配备一般的得 10 分;
3.专业人员团队配备差的得 5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