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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资阳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年报的通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3-03-15 | 7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现将2022年度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主体年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告范围及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等四地各级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及时报告并公示2022年度年报。市场主体报告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告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报告方式

(一)年报网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址:http://sc.gsxt.gov.cn】企业信息填报窗口报送年报。

(二)网上年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上报送年报事项。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网上或现场年报方式报送年报事项。网上年报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联络员账号加密码方式登录并填报,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经营者身份证号码方式登录并填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联络员账号加密码方式登录并填报。

(三)现场年报。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报内容的,可向其所在的市场监管部门以现场方式报送纸质年报,相关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年报“多报合一”。市场监管、人社、商务、海关、统计、医保部门年报事项实行合并年报。相关部门年报事项咨询电话和办理指南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企业年报填报页面和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确保100%年报。相关许可证信息填报问题,可通过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详见附件)。

(三)个体工商户网上补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报并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或现场年报方式补报年度年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报送年报后,自动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上报送年报,无需提交纸质年报材料。相关事项办理指南可通过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其他有关事项。逾期未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式系统向社会公示。代表机构将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附件:市场监管部门年报业务咨询电话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德阳市市场监管局 

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资阳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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