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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3-13 | 3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新经济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新经济局、电子信息产业局、生物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3〕28号)(以下简称《征集通知》),为认真做好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结合省级项目申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和《征集通知》一并印发你们,请尽快抓好落实。

一、认真研究项目征集要求

请各区(市)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认真研究《征集通知》项目内容,抓紧组织和指导拟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已完成入库的项目)开展项目申报。请各区(市)县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强化项目审核,确保项目及相关内容数据真实合规,按照《征集通知》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 (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 (资金)管理平台”,按照征集指南选择申报类型,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和《项目绩效目标表》,并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在线审核推荐。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24:00,各区(市)县经信部门网络审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17:00。同时请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在2023年3月22日前以正式推荐文件(包括项目汇总表,由申报平台导出)一式三份上报至我局各牵头项目处,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另,央属、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项目需经所在地经信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

二、加强项目审查把关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务必严把项目“入口”关,充分体现政策性项目的严肃性和公平性,针对项目审查中反映较突出的“冒、骗、虚、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审查,重点开展项目真实性审查,包括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资金投入是否真实等,并出具表述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各区(市)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指导项目申报单位绩效目标的制定,加强申报项目绩效管理,并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一)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

牵头处室:工业投资处(联系人:王新宇,联系电话:61881620)

承办处室详见附件2

(二)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牵头处室: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赵斌,联系电话:6188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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