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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3-10 | 2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科技局、民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残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好我省就业见习工作,根据《四川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工作,是加强见习单位管理,提升就业见习质量,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更快更好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各地人社部门要做好牵头统筹,其他各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办法》明确的对象、标准、程序,严格审核申报单位材料,深入开展现场查验评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所推荐的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成效明显、管理制度健全,社会认可度高、示范带动效应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商务厅、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省残联,对各市(州)推荐申报单位进行省级就业见习基地审核评定,并从5月起,对申报单位进行随机、现场抽查,届时不再发文通知。

三、择优遴选推荐。2023年全省拟评定30家省级就业见习基地,并将从省级就业见习基地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本次省级就业见习基地推荐申报,成都市不得超过6个,其他各市(州)不得超过3个,1个县(区、市)行政区域内原则上不超过1个。各地申报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的材料,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联 系 人: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指导处  陈镜先

联系电话:028-87789046

电子邮箱:scsj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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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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