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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3-08 | 1052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章  强化创新驱动政策

第五条 着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凡自主研发玻璃基板、液晶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光刻胶、彩色光胶、有机化学溶剂、靶材、柔性电路板、柔性显示基膜、触控模组、电子纸、精密光学镜片、光学模组等新型显示技术和设备制造技术(材料、器件),4K/8K芯片、编辑系统、摄录和存储设备、展映平台等超高清视频设备(软件、系统),以及大功率激光器、光刻机、刻蚀机、光电子芯片、硅光芯片等器件(材料、系统),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对自主研发掩膜版、彩色滤光片、偏光片、驱动IC等技术(工艺),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额的16%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第六条 承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对获得国家级重大专项的企业,按照国家支持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奖励。

第七条 加强前瞻领域技术储备。对量子点发光二极管显示(QLED)、小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ni-LED)、微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LED)、微型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OLED)、碳基显示、全息显示、3D显示、激光显示、印刷显示、柔性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PI)、低温多晶氧化物技术(LTPO)、屏下摄像头技术、柔性折叠技术、8K芯片及设备、高速光通信芯片、超高速硅光芯片、半导体激光器、超大功率激光器、纳米级光刻机、纳米级刻蚀机、纳米级光学镜片模具、光器件软件系统、8K智能处理系统等领域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

第四章  优化产业环境政策

第八条 吸引高端人才来蓉发展。支持高端专业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对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出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新型显示技术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第九条 发挥行业组织聚合优势。对围绕全市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化、融合化和生态化发展,提供上下游制造协同、产学研用协作、资源数据共享、产品检验检测、行业交流与决策咨询等平台化服务的企业或行业协会,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第十条 深化会展赛事推介功能。发挥会展的功效作用,对承担产业链招商引资会、促进3户以上企业实际落户的企业或行业协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承担供应链合作洽谈会、促进6户以上的上下游企业合作交易的企业或行业协会,给予4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合作企业各10万元的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显示产业类(包括新型显示、超高清视频和激光)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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