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十九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03-09 | 6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文艺院团,有关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2022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工作部署,推动我省戏剧舞台艺术繁荣发展,推出更多优秀作品和人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定于2023年9月举办四川省第十九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并作为第三届四川艺术节重要活动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标

集中展示近年来全省戏剧小品(小戏)创作成果,推动各地艺术创新,提升原创水平,培育新人,打造精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着力提高文艺作品质量,推动戏剧舞台艺术繁荣发展。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巴中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四川省剧目工作室、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是上一届比赛以来新创或经过较大修改提升的作品,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从不同角度反映人民群众创造多彩的现实生活和伟大成就,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其中,戏剧小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戏曲小戏、小歌剧、小音乐剧、独幕剧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四、奖项设置

(一)比赛设一、二、三等奖。

(二)获奖比例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相关文件规定确定。

(三)组委会可根据比赛特殊情况增设特别奖,名额从严把控。

五、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申报作品数量不超过4个(东道主和下届承办地可适当放宽)。各省直文艺院团、有关大专院校申报作品数量不超过2个。

(二)各申报单位须按照规定填写比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初选排出作品顺序,并报送演出U盘(应配有同步台词字幕)一式2份和文学剧本一式5份。

(三)所有申报作品材料须于2023年6月3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至四川省剧目工作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赛作品申报和遴选工作。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把作品导向关、内容关和质量关。

(二)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并公布入围决赛作品名单。

(三)申报单位(个人)要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如出现版权纠纷则取消该作品的评奖资格,相关责任由申报单位(个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寄:四川省剧目工作室,成都市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邮编:610015;收件人:熊英,杨洁;联系电话:18055935481,13808086092。请在邮件外部标明“四川省第十九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申报”字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