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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3-09 | 46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线上审核。按单位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申报人所在单位、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专家服务中心依次对申报人资格进行线上审核;中央在川单位和省直及省级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提交至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线上审核期间,申报人可按审核要求在线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或材料。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

(三)提交线下材料。经线上审核合格的申报人(查看系统流程图提示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严格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一套纸质材料,按单位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逐级审签推荐意见。中央在川单位和省直及省级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系统生成的汇总表并同申报材料,于4月20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鼓励申报本次项目的申报人积极参加2023年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符合本次项目申报条件,且进入2023年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项目(团队项目限为负责人),按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入围决赛加1分的方式给予评审加分,予以优先支持。

(二)登录账号申请表和系统操作手册将在“四川专家”微信公众号“专家服务-留学生工作”栏目共享。申请人账号由所在单位分配,单位账号由账号管理员分配,往年已申请成功的账号依然有效。

(三)在各申报环节相应截止时间后,线上申报系统将自动锁定。申报人应尽早线上申请、及时在线完善补充申报材料,避免影响申报进度。有关单位应及时线上审核,按时完成相关纸质材料审核和报送任务。线上审核期间,需要更正或完善信息的,将直接退回申报人,待申报人再次完善后,相关单位须逐级再次审核。

(四)对申报项目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全过程,在申报工作的任一环节查实申报项目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形,均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资助的,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全额收回资助经费。

联系单位:省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605室

政策咨询:028-86510792(余沁,何佳)

报送邮箱:scrstliuxue@163.com

账号管理员(技术支持):15928513579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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