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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3-03-09 | 645 次浏览: | 分享到:

8.2023年4月19日以后。市局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择优立项。

(二)项目验收

2023年7月10日起,市局启动验收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验收通知。

(三)项目资助

市局根据财政预算择优确定资助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项目资助工作,切实组织好本辖区内相关主体做好申报工作,加强网上申报指导,提高审核效率,避免申报材料多次退回修改。

(二)加强资格审查。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属地管理,认真核查申报单位是否符合主体资格条件、是否已享受财政同类项目资助、是否符合信用要求等,同时,做好未推荐、未受理项目的政策沟通和培育服务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召开宣讲会等多种途径强化成都市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项目宣传,持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和运用效能,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六、其他内容

(一)政策咨询。联系电话:63907464,联系人:董小波。

(二)申报咨询。咨询联系电话:63907645,联系人:江雨珊。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址: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主楼803;联系电话:63907652;联系人:唐艳玲。

(四)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软件开发QQ群:238646315;联系电话:18008023151;联系人:刘睿。


附件: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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