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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3-08 | 5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高度重视,面向本地区中小企业广泛宣传动员,加强政策辅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复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企业应当如实填报,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和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企业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系统中要求填报的经营数据统一按照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填报(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具的,可提供涵盖专精特新“小巨人”评定所需财务指标及附有财务三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申请书中“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第三项“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应填报:成都市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

(三)本次申报和复核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如企业有项目咨询、项目申报等相关事宜请与市经信局或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7)。

市经信局联系方式:潘强 61885840、陈政廷 6188160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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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3-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3-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4.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5.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6.佐证材料

7.各区(市)县联系方式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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