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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做好专利代理机构2022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发布机构: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3-06 | 2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专利代理机构2022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报告提交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内被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包括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和外省驻川分支机构)。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3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各机构自行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提交年度报告。

  三、提示事项

  1.系统将于2023年4月1日自动公示各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机构,系统将自动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

  2.请相关专利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并对报告信息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江利娟  

  联系电话: 028-85577275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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