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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成都银行杯”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3-07 | 99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优先推荐本届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代表四川参加“创业西部 留在双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留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支持获奖项目或个人参加“留交会”“海科会”“科博会”等重大国家或省级展会平台;优先推荐申报人社部“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等项目。

(五)支持获奖项目或个人入驻我省国家级、省级留创园。

(六)优先推荐获奖人员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留学回国人员学习研修、学术交流、休假联谊等活动。

(七)支持获奖项目落地成都高新区,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对“四派人才”(海归派)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经认定后3年内,给予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以科技创新券形式三年给予最高50万元专业创业服务支持,获得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八)支持获奖项目落地成都双流区,按照《成都市双流区空港科创人力资源协同创新政策措施》,对获奖个人创办的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补贴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每年最高20万元;分类给予团队创业启动资金、产业化成长奖励、研发经费补助、知识产权奖励、科技金融引导等综合支持;在人才安居、贷款担保贴息、企业上市(挂牌)、基金跟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九)支持获奖项目与成都银行互动合作并优先给予融资支持。成都银行专人进行服务咨询、业务对接,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了解、享受信贷贴息政策,同时综合利用会计结算、企业金融、个人金融等产品、服务提供金融解决方案及一站式金融服务。

八、其他事项

(一)举办大赛是推进我省“双创”工作、服务留学回国人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属地内高校、科研院所、创业园区的留学回国人员参赛。

(二)鼓励有意来川创新创业的省外和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参赛,支持获奖项目来川落地。

(三)参赛项目可以是参赛者本人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和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大赛对参赛项目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的审查贯穿活动全过程,在比赛的任一环节查实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者弄虚作假,取消其比赛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收回获奖证书。

(四)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举办大赛所需经费由大赛承办单位承担,场地租金、场地布置费、接待费、租车费、决赛前选手培训费、大赛奖金、证书奖牌及资料制作费等活动执行费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大赛部分奖金及执行费用从成都银行支持经费中列支。参赛相关单位领队、工作人员和参赛选手参赛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可按差旅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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