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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3年四川省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3-03 | 484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部属高校等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川省“十四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营造创新氛围,培育创新文化,推进我省新时代科普事业大力发展,科技厅将举办2023年四川省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实施《四川省“十四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通过讲解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中心)

三、赛事安排

比赛分为预赛、半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

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

预赛组织:由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或省级科研院所、部属高校等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择优推荐本部门、本地区参加省级半决赛的选手。省属高校、市级科研院所、省级科普基地等单位参赛选手由所属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推荐。

(二)半决赛

时间:2023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成都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半决赛组织:由大赛主办方负责组织

半决赛方式:自主命题讲解,根据最终评分,依序决定入选总决赛人员名单。

(三)总决赛

时间:2023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成都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总决赛组织:由大赛主办方负责组织

总决赛方式:总决赛由自主命题讲解和随机命题讲解组成,总决赛结束当场公布获奖名单。

有关讲解大赛具体方案详情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报名

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按照2023年四川省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要求自愿组织报名参加,推荐单位对本单位推荐选手的讲解主题及讲解内容进行审核。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本地区不超过3名选手参加,包含所在地区科普基地选手;省级各部门推荐不超过3名选手参加,其中因省属高校众多,省教育厅可推荐不超过8名选手参加;国家或省级科研院所推荐不超过2名选手参加;部属高校推荐不超过2名选手参加。推荐单位应在3月31日前将参赛选手相关信息统一发送至大赛邮箱。参赛资料不全、不符合通知要求或逾期发送的不予受理。

(二)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或专、兼职科普讲解人员,以及其他科学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已获得“四川省十佳优秀科普使者”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本次比赛。参赛选手只可选择在地方或部门一处报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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