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和《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川文旅办发〔2022〕6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成都市金牛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金牛区农业和水务局决定开展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非遗工坊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区级非遗工坊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二)依托至少1项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生产,有至少1名长期固定开展该项目传承活动的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或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成都工匠)入驻;依托列入国家或四川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优先认定;
(三)具备能够开展生产的场地(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开展生产必需的水电、工具设备等条件;
(四)吸纳就业广泛,围绕当地需求特点,大力开发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业、灵活就业岗位,提供就地就业岗位不少于15个,或吸纳带动低收入家庭、残疾、留守妇女等弱势群体参与就业不少于8人;
(五)管理规范有序,工坊负责人社会责任感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员工技能水平,就业帮扶预期效果较好;
(七)积极拓展销售渠道,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展示、销售非遗工坊产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单位向区文体旅局提交申报材料。区文体旅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和水务局核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基本信息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
3.其它辅助申报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单位在非遗工坊建设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辅助材料(附件3)。
(二)审核。区文体旅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三)评审。区文体旅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和水务局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评审认定。
(四)公示。经评审合格的非遗工坊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非遗工坊,由区文体旅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和水务局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动员。区文体旅局要加强宣传,有力动员和引导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和社会力量参与非遗工坊申报和建设工作,支持鼓励各界把非遗保护融入乡村振兴工作。
(二)加强审核。区文体旅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农业和水务局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确保工作质量。
推荐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23年3月6日前报送至成都市金牛区非遗保护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4号区非遗保护中心,联系人:郑丽丽;电话:028-87520292;电子邮箱:13619418@qq.com)。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金牛区非遗工坊申报汇总表
2.成都市金牛区非遗工坊申报表
3.成都市金牛区非遗工坊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成都市金牛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金牛区农业和水务局
2023年2月27日
(区文体旅局联系人:庄新航;联系电话:87533878;区人社局联系人:高兵;联系电话:86797369;区农业和水务局联系人:赵海龙;联系电话:13980030373)
附件1
成都市金牛区非遗工坊申报汇总表
申报地区(区县):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非遗项目名称 | 所在街道 | 联系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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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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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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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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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成都市金牛区非遗工坊推荐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非遗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2月
填表说明
一、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二、封面“申报单位名称”需与法人资质证书名称一致,盖鲜章;“非遗项目名称”应为非遗代表性项目在最高级别名录中的规范名称;“推荐单位”为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
三、表格空间不足的部分可自行扩展,但应注意格式规范完整。
四、若某一部分内容需提供证明或说明材料,可另附附件,但应在相关栏目中标注“详见附件”等字样。
申报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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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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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非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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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级别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
申报单位联系人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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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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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成都工匠)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传承人级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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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质证明 (登记证、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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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情况 | 1.工坊简介、选址、基础设施建设和工具设备 2.工坊带头人基本情况 3.工坊带动就业情况 需提供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序号 | 就业人员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是否属于 弱势群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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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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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坊制度建设情况 5.工坊开展培训情况 6.销售途径和销售额 注意:涉及定量指标需提供相关数据,总字数2000字以内,详细资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另附。 |
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 盖 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乡村振兴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成都市金牛区非遗工坊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图片(必交)
(一)数量。10张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该非遗工坊相关情况等内容的近期照片。
(二)技术要求。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数码彩色照片,大小不低于3M。
(三)相关说明。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画面内容、著作权人姓名、电话等说明,150字以内。
图片材料中对该非遗工坊的说明应与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
二、视频(选交)
(一)技术要求。MP4/AVI/MPEG/MOV格式,5-7分钟,分辨率不低于720P。
(二)内容要求。有助于说明非遗工坊相关情况的视频资料。
三、其他辅助资料(选交)
提供该非遗工坊的补充信息,如所获与非遗保护传承相关的社会荣誉、奖励、证书等;申报表中相关信息的佐证材料等。
成都市金牛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