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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中试平台)认定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 发布时间:2023-02-27 | 1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中试跨越行动计划,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根据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拟开展成都高新区2023年中试平台认定申报,经认定的中试平台按照成都高新区相关产业政策执行和支持,并纳入公共技术平台体系管理。

现将有关中试平台认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公共技术平台是指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领域发展方向,由政府、企业、高校院所、行业组织等多元主体投入建设的实体或虚拟公共实验室、研发环境,拥有成体系的软硬件专业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认证资质等基础条件,并开放资源为区内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验证、分析试验、检验检测、认证测试、计量校准、中试熟化、云服务等专业化技术服务。

此次申报聚焦中试平台,中试平台是指第三方专业化机构在特定产业细分领域,构建工程化能力,为科技企业(团队)转化科技成果提供面向制造的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明确的服务定位和专职运营管理团队;

(三)具有专业设备、专业服务团队,满足企业的专业技术需求;

(四)开放性服务,面向高新区企业开展了一定量的技术服务;

(五)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情况;

(六)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无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17:00。

四、报送资料及要求

(一)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中试平台)认定申请报告(见附件1);

(二)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中试平台)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三)资料要求:以上报送的纸质资料一式贰份,附件1、附件2(公司名称处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合并起脊装订成册,认定书封面加盖公司鲜章。
   五、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创新平台处 黄老师

(二)咨询方式:

028-85312161 黄老师   

附件1.2023年中试平台认定报告(1)

附件2.2023年中试平台认定申请书(1)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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