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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3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2-24 | 7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相关省直文艺单位,省内有关艺术院校、民营艺术院团、新文艺群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2022年四川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部署,促进我省舞蹈艺术事业进一步繁荣与发展,集中展示我省近两年来舞蹈艺术水平发展的最新成果,推新人、出新作、创精品,勇攀艺术高峰,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经研究,我厅将于2023年9月下旬在绵阳市举办2023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决赛。参赛作品视频征集截止日期为7月20日,7月底开展视频评选。

为做好本次赛事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单位为各种所有制专业团体、艺术院校等。个人参赛者应为四川省籍,或在川工作、学习半年以上的专业舞蹈演员。

(二)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作品,数量不限;厅直相关艺术单位、省内各艺术院校直接报名。

(三)参赛作品类型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和群舞作品。作品创作舞种不限,题材不限,应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扬民族传统艺术;鼓励具有中国精神、巴蜀风格、四川地域特色和具有艺术个性的舞蹈作品,提倡创新性与多样性。

(四)凡2021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以后创作并首演的作品均可参赛,其中在国家级评奖、展演中获一等(金)奖的作品不再参赛。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不超过6分钟;群舞作品不超过8分钟。

(五)初选通过专家评委审看视频的方式进行,将于7月底公布决赛入围作品名单,入围作品参加在绵阳市举行的决赛,决赛通知另发。

(六)参加决赛的选手和团队一切费用自理。参加闭幕汇报演出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三、奖项设置

(一)2023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设创作等次奖、表演等次奖、优秀作曲奖和优秀服装设计奖。

(二)获奖比例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相关文件规定确定。

(三)组委会可根据比赛特殊情况增设特别奖,名额从严把控。

四、作品申报

(一)申报材料包括参赛作品视频、作品剧照(3至5张)和《2023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报名表》。

(二)参赛作品的视频要求单机位全景录制,有完整的灯光、音乐、服装、道具;剧照根据作品主题和内容拍摄,图片版权归属参赛单位;视频和剧照以 U 盘形式储存邮寄,U盘中每个节目单独形成一个视频文件,每个视频文件的名称应为节目名称;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文件中显示参评单位名称及相关人员信息;U 盘提交之前请检查作品视频图像和声音质量;独舞作品视频内容必须由参赛选手本人表演,不得伪造或由他人替代,如发现伪造或替代,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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