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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成都市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有力有效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2-24 | 213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七、创新科技金融赋能成果转化

18. 开展头部风投创投机构“靶向招商”,对公司制形式在蓉新注册的创业投资企业,给予实最高 5000 万元的落户奖励;对合伙制形式在蓉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按照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其委托的在蓉注册创 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规模奖励,最高奖励 2000 万元。

19.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吸引创投机构、社会资本 建立专业领域子基金,重点投向具有市场前景的实验室成果 项目、中试研发项目、颠覆性技术项目等。扩大天使投资政 府引导基金规模,按照“投新、投早、投小、投硬”原则专注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20. 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科技信贷产品,深化推广“人才 贷”“成果贷”“研发贷”等“科创贷”产品,对银行发放“科创贷”  产生的贷款损失给予最高 50%的风险补偿,对获贷企业给予每年最高 30 万元的贴息。

21. 深化国有创投企业考核方式,对国有创投企业实行差异化、周期性考核,重点从经济效益、产业扶持、带动效应、风险控制等方面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对严格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仍产生投资损失的单个投资项目,不作负面评价。

八、加强国资国企创新转化激励

22. 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国有企业科研人员薪酬制 度,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虚拟股权、骨干 员工跟投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对科技示范企业工资总额可 以实行单列,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与集团公 司经济效益指标不挂钩。对承担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引进科技领军人才、投资中试平台、建立境内外研发中心等 相关费用,视同利润进行考核。

23. 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在职务科技成果专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的前提下,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考核不再包括职务科技转化前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减值。

24.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对在科技成果转 化中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监督管理职责以及信息公示与合 理注意义务的,即视为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不因科技成 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而承担决策责任。

九、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25. 加强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鼓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重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成果在蓉落地转化, 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补贴。支持获得国家部委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全国赛等)三等奖(铜奖)以上项目在蓉落地转化,按国家级奖项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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