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成都市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有力有效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2-24 | 2117 次浏览: | 分享到:

11. 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天府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组建专业化、市场化成果转化运营公司,探索建立“实验 室+基金+公司+基地”的转化模式,推进原创成果“沿途下 蛋”“沿途孵化”。

五、升级成果孵化转化载体

12. 深化环川大科技成果转化区、电子科大“一校一带” 等 11 个环高校知识经济圈建设,构建能进能退、末位淘汰机制,根据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服务等标准开展定期动态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给予 500 万元奖励。鼓励高校与所在区(市)县利用校园及周边楼宇、存量房产等资源建设成果转化孵化载体,对 5 年内其土地权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权人不作变更的,实行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的过渡期制度。

13. 支持成都高新区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在 蓉高校创建国家未来科技产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鼓励区(市)县联合在蓉大学以“一园多区”“飞地园区”模式,采用“政府+高校+企业”方式共建大学科技园分园,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试验证平台、孵化转化载体等,根据成果转化、 企业孵化、人才培养、辐射带动等年度绩效,分档分级给予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补助。

14. 鼓励科创空间引进培育创新团队、科技企业、创新 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给予连续 3 年不低于 50%的场地租金减免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 150 万、50 万元补助。

六、提升企业成果吸纳转化能力

15. 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 鼓励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集中攻关一批“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最高给予 1000 万元支持。鼓励链主企业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按国家奖励经费

1:1 比例配套资助。

16. 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协同转化,采取“企业出题、 政府立题、协同破题”协同攻关模式,联合高校院所开展订单式的定向研发和定向转化,对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科技成果组织实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的,按每个项目实际投入费用的 15%给予最高 200 万元资金补贴。支持中小企业融入本地大企业创新链、供应链,面向大企业技术产品需求开展定向攻关并实现本地配套的,给予最高 200 万元资金补贴。

17. 支持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对购买国内外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成果在蓉实现产业化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贴。对在蓉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就地交易科技成果的,按技术合同成交实际到账额的 3%给予最高 300 万元资助。对提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的,按接收科技创新券的 20%,分档分级给予每年最高 100 万元、30 万元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