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应在成都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文化底蕴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案例应具有较高规划水平和完整建设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工业文化建设特色,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填写《优秀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示范案例申报书》(见附件)。申报工艺美术传承创新领域和工业设计创新创意领域的主体,请在基本信息的申报领域中选择其他并注明。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
(二)各申报主体于3月1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寄送至成都市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成都市锦江区东安北路4号),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
(三)征集案例将择优录入《成都工业文化发展50案例》,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评选后,将在第二届国家工业遗产峰会上进行颁奖。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示范案例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4日
(联系人:王卓;联系电话:81473950,17380131342;邮箱:3067722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