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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开展第三批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发布机构: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2-23 | 7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第一批、第二批已获批立项的单位还未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的,本批次不能再申报相同或同类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耀福、罗宇;

  电  话:028-85577071;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省知识产权中心508。

  附件:  1.《专利转化供给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2.《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专利转化绩效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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