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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次市级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2-22 | 7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推荐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6号)和《成都市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规程》(成科计〔2017〕3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截止2022年8月合同到期的市级科技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由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服务机构开展具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9—2021年获得市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且合同到期的项目,包含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建设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和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等(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主要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一)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应用效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

(二)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四)项目经费的到位和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三、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分为材料验收、会议验收和实地验收等方式,项目验收的同时进行财务验收。

(一)采取材料验收的项目,由验收服务机构分批次组织集中进行。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需要,经申请并批准,可单独组织会议验收。

(二)采取会议验收的项目,在会议现场独立开展财务验收,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需要,经申请并批准,可组织实地验收。财务验收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具有二维码专项审计报告结论为准。

(三)采取实地验收的项目,实地验收前提前开展财务验收;财务验收后经整改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再开展实地验收。财务验收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具有二维码专项审计报告结论为准。

四、材料填报时间

2023年2月22日—3月22日

五、报送材料

(一)成都市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相关附件:

1.项目实施报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3);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4);

3.绩效自评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出和效益两方面,一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实现的标准、水平和效益以及及时程度等;二是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达到的效果);

4.其他附件

(1)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采取会议或实地验收方式的项目需提供,参考样式详见附件5);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一年度和最近一个月,须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执行期内项目产品的销售发票;

(4)能证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检测报告、获得各种证书批文或项目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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