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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3-02-21 | 5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银行四川省各二级分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金融助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支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64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二、认定标准

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企业成立1年以上;

(二)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

(三)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贷款政策

中国银行将开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年化优惠贷款利率。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突出的企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当地中国银行二级分支机构协商加大利率优惠力度,贷款利率最低可低至3.65%,同时中国银行将使用“信用类”、“中长期”、“无还本续贷”等产品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

四、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二级分支机构提交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

(二)条件审核。中国银行二级分支机构结合申请企业提交材料,认定企业是否符合支持范围及标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核实。

(三)授信放贷。中国银行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于2023年2月底前将吸纳带动就业情况符合申请标准的企业推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由中国银行进行评估授信评审放贷。

五、贷后管理

中国银行将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和监测预警,进行资金流向监控,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中国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定期评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动态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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