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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2-21 | 114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五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5 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 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2 分)

5.数字化水平(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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