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发〔2020〕5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成都市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成都市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成都市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培育我市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推动我市集成电路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政策。
一、加大集成电路领军企业的引进力度
第一条 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大投资
对实际到位投资5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项目,按照项目实际贷款利息5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实际到位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类项目,按照12%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集成电路存量企业增资项目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做大做强
第二条 鼓励企业加大流片投入力度
对完成全掩膜(FullMask)首轮工程产品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流片直接费用最高40%、单个企业年度总额最高500万元的补贴。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给予MPW流片直接费用50%、年度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鼓励晶圆制造企业提供化合物半导体MPW或FullMask首轮工程产品流片,给予流片直接费用50%、年度总额最高5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第三条 对于直接采购非关联企业或机构自主研发设计芯片的企业,且采购金额累计在500万元以上,给予采购方采购金额最高10%、年度总额最高2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第四条 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工程样片封装和测试的服务平台,经认定,给予封测费用50%、年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第五条 给予企业核心团队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等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材料、装备等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