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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2-14 | 4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项目(课题)完成验收后,如有资金结余,依据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刘蕾  028-80272236  18428376949,邓云  028-80272168  18086818983,伏毅  18980701007。

纸质材料报送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701办公室;邮编:610095。

(二)科技厅重大专项处。

航空与燃机、核电与核技术应用、新一代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及集成电路、智能制造与机器人重大科技专项联系人:陈良  028-62029921  15828669656。

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氢能源与智能汽车、生物技术与医药、先进材料、重大科学仪器设备重大科技专项联系人:邹军  028-86710094  13618001803。


附件:1.截至2023年2月6日逾期和到期未完成验收项目

(课题)清单

      2.项目(课题)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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